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20,012,32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000,616.00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37%。
1、前十名股东中窦宝德与窦光朋系父子关系,是一 致行动人; 2、股东郭恩元为股东深圳恩复开金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持有深圳恩复开金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99.85%的出资比例,股东深圳恩复 开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嘉兴恩复开金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均为北京恩利伟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郭恩元、深圳恩复开金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嘉兴恩复开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一致行动人; 3、除上述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