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2025年交流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8.组织教学活动(包括: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交流实践、班级日常管理、考试考核、档案管理等);
吉林市范围内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科技教育中心、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等公益性培育机构参加遴选,往年承担过县级及以上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且效果较好的,优先考虑。
4.能够采集如实反映培训过程的数据信息并进行编辑整理,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在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吉林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
请具备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如实提交《2025年吉林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并装订成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实习实训基地条件等(往年无高素质农民培育经历的单位,提供与之共建或合作的实训基地名单即可);
1.成立评审组。吉林市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评审组,评审组成员5人,由农村社会事业、帮扶、机关党委、法规、财务相关处室人员组成。
2.制定评分标准。吉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主管业务处室围绕培训机构资质、教学条件、服务与管理等3项指标,制定《2025年吉林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分值100分(详见附件2)。
3.实地评估。吉林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成员对拟申报机构进行实地踏查,若发现与申报材料不符,不具备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条件的,取消评审资格。
4.组织评审。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召开评审会,由申报机构进行5分钟书面陈述,评审人员结合申报机构陈述、申报材料,对照《2025年吉林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进行打分,提出初步遴选意见,原则上申报机构评分得分90分以上的优先考虑。
5.会议确定。将初步遴选意见提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培育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培育机构认定后,结合各培育机构专业特长、培训能力等实际情况,将培育任务分解到各培育机构。
申报单位于2025年7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吉林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材料(模板).docx